最新訊息
News
2025-11-21 20
EB-5簽證區分「目前費用」和「先前費用」
週二(11月18日),美國移民局(USCIS)發布公告,對職業移民EB-5綠卡簽證的相關費用做了說明,把收取的費用分為「目前費用」(Current Fee)和「先前費用」(Previous Fee),並明確了不同繳費金額。
公告提到,美國科羅拉多州地方法院就「穆迪訴諾姆案」(Moody v. Noem)上週三(11月12日)作出裁決,暫緩執行國土安全部(DHS)在「2024年費用規則」(the 2024 Fee Rule)中規定的部分EB-5相關費用,即「先前費用」,該規則原定於2024年4月1日生效。
公告提到,法院認定,根據《2022年EB-5改革與誠信法案》(the EB-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),國土安全部無權在「2024年費用規則」中調整EB-5計畫的費用。
公告表示,國土安全部和移民局都認為「法院的裁決有誤」,但「仍在努力執行該裁決」。
公告表示,移民局依照法院的裁決,從裁決當日起接受「目前費用」,即截至2024年3月31日有效的費用。在此日期前提交申請的EB-5簽證申請人應該依照「目前費用」繳費,而非繳納較高的「先前費用」。
公告指出,「對於郵戳日期為2025年11月26日或之前的申請,移民局將接受「先前費用」(即「2024年費用規則」規定的費用)」,該郵戳日期以後的申請,則不必繳納「先前費用」。
公告提到,美國科羅拉多州地方法院就「穆迪訴諾姆案」(Moody v. Noem)上週三(11月12日)作出裁決,暫緩執行國土安全部(DHS)在「2024年費用規則」(the 2024 Fee Rule)中規定的部分EB-5相關費用,即「先前費用」,該規則原定於2024年4月1日生效。
公告提到,法院認定,根據《2022年EB-5改革與誠信法案》(the EB-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),國土安全部無權在「2024年費用規則」中調整EB-5計畫的費用。
公告表示,國土安全部和移民局都認為「法院的裁決有誤」,但「仍在努力執行該裁決」。
公告表示,移民局依照法院的裁決,從裁決當日起接受「目前費用」,即截至2024年3月31日有效的費用。在此日期前提交申請的EB-5簽證申請人應該依照「目前費用」繳費,而非繳納較高的「先前費用」。
公告指出,「對於郵戳日期為2025年11月26日或之前的申請,移民局將接受「先前費用」(即「2024年費用規則」規定的費用)」,該郵戳日期以後的申請,則不必繳納「先前費用」。


